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、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,根据《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(2021-2030年)》《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》《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“十四五”规划》《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(2021-2025年)》,衔接国土空间、水利、生态等相关规划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。结合合作区实际情况,组织编制了《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(2021-2030年)》,现规划已审议通过并印发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徐工,0755-22095090
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农业农村和海洋渔业局
2024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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