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》《特困人员认定办法》《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》规定,应当公布获得最低生活保障、特困人员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救助家庭的户籍地、户主姓名、家庭成员数量、救助金额等信息。现依法公示2024年7月救助家庭信息,详见附件。
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
2024年8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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